【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大家谈】戴善娟:以“小我”之行 践行“大我”之责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4-01-15 15:00:00字体:大中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部署、省妇联“学思想 下基层 见行动”活动部署,引导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和省妇联的工作部署上来,助力韶关“百千万工程”,“韶关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设了“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大家谈”专栏,邀请我市各界妇女代表们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自己的建功立业先进事迹和贯彻落实举措,激励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百千万工程”。
以“小我”之行 践行“大我”之责
——韶关市优秀书香家庭、韶关市税务局党建工作科副科长戴善娟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是指引我们守正创新、砥砺奋进的纲领性文献。我想从“小”处着手,从个人和身边事例,谈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自觉把自己的人生目标融入党的奋斗目标的几点体会。
一是以“己之小我”践行“国之大者”。总书记强调:“只有把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共命运,才能更好实现人生价值、升华人生境界。”面对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新征程,我们妇女同志们应自甘愿、更必须将“己之小我”融入“国之大者”,把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作为第一信念,将人生轨迹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中,以“小我之劳”筑“大国之梦”。正如我和我的爱人一样:他扎根乐昌山区20年教书育人,多次荣获全省技工院校“优秀共产党员”。我在税务岗位17年,围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职责,全力以赴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做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贴心人”。我个人也荣获一次三等功,多次获评“税务先进工作者”称号。我们的婚姻虽异地15年,却从未有过争吵。因为我们都相信,无论身处何处,只要心中有信仰、肩上有担当,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一流的业绩,就是我们的共同奔赴的“星辰大海”。
二是以“小家之情”铸就“大家之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子女才能健康成长,社会才能健康发展。”我们的小家庭也是如此。我们注重家教家风,从小处着手,从读书明理、孝敬老人、尊敬邻里做起,培养良好的家庭习惯。我的家庭也被市妇联评为了“韶关市优秀书香家庭”称号。我认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要求,每个人都应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我们将积极发挥“书香家庭”的作用,依托韶关风度书房的良好环境,开展每周邻里阅读分享活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培育和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小家”带“大家”,引领更多家庭听党话、跟党走。
三是以“小善之行”汇聚“和善之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我认为,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就应该学先进、学榜样,让崇德向善成为我们这个社会最亮的底色。下一步,我将积极参与韶关税务“税爱相伴”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做服务群众的“排头兵”,在基层治理中凝聚“她合力”,投入“政策宣讲”“扶贫济困”“爱心父母”“关爱留守儿童”等社会公益事项。我相信,一点一滴崇德向善的日常行动,会树立起一面面旗帜,在我们的心中播撒向善向美的种子,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不竭精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