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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0-01-03 17:56:00字体:大中小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
向韶关市范围内有维权咨询信息需求、维权服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需求的妇女及家庭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2.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政策、婚姻家庭、心理调适等咨询服务;
(2)协助市妇联受理、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案件,加强个案服务,推动侵权个案的解决;
(3)协助市妇联管理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韶关站)网页,借助现代媒体,开展户外宣传,对妇女群众普及法律、心理、婚姻家庭等知识;
(4)倾听妇女心声,协助妇联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服务方式
(1)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政策、婚姻家庭、心理调适等咨询服务;
(2)个案服务:协助妇联受理、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信访案件,加强个案服务,推动侵权个案的解决;
(3)小组服务:为有相似问题或相似经历的妇女提供教育性、支持性或治疗性的小组服务;
(4)网上服务:依托当地妇联网站,建立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网页,提高服务站的知名度,凝聚和服务妇女群众;
(5)外展服务: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三个一行动”,即举行一场户外宣传活动、开设一场宣传教育课、召开一场民生座谈会。维权站每季度至少实施一次“三个一行动”。
4.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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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项目分类 |
评估指标 |
量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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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咨询服务需求的妇女群众 |
咨询服务 |
接受咨询服务宗数 |
接受咨询服务不少于200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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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案服务需求的妇女群众 |
个案服务 |
个案宗数 |
其中咨询个案不少于10宗,每宗服务不少于3次;专业个案不少于6宗,每宗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形成年度典型案例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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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似问题或相似经历的妇女 |
小组服务 |
小组个数 |
开展小组活动不少于4个,每个小组不少于4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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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妇女网民 |
网上服务 |
信息发布量 |
每个工作日不少于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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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工厂或企业的基层妇女群众 |
户外宣传 |
举办场数 |
12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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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数 |
30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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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课 |
举办场数 |
6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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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数 |
8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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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座谈会 |
举办场数 |
6场 |
5.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2名全职专职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工作人员须具备基层接访、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或法律等相关从业经历和资格。项目专职固定人员须负责做好驻站负责日常接访、个案辅导、小组活动、法律宣传、婚姻调解、调研等工作。
6.经费预算:15万元
7.项目实施周期:一年(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
三、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承接服务方应当是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承接服务方应当具备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组织年检记录;④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⑥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五、项目评审
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市妇联会议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七、资金拨付
市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30%款项作为启动资金;项目中期经评估合格,按完成项目进度情况拨付款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8897278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7楼703
电子邮箱:sgflqyb@163.com
附件:2020年韶关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