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市妇联家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1-08-04 09:19:00字体:大中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市妇联拟以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的形式,协助各县(市、区)建立家庭教育基地,现招募市妇联家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服务内容
1. 服务内容
在全市10个县(市、区)内各建立一个家庭教育基地,每个基地建设费用5000元,建设内容包含一个场所氛围布置、一次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多场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等。
(1)家庭教育基地的建设场所由当地妇联指定,承办方负责对指定的场所进行统一的氛围布置,包含上墙制度、办公场所建设等;
(2)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由当地妇联统筹举办,人员以当地妇联招募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为主,承办方负责聘请讲师、安排培训等相关事宜;
(3)家庭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两场,结合家庭教育改革工作要求,融合当地妇联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开展;
(4)按照市妇联要求到项目现场进行照片和视频拍摄,并制作有关工作视频。
2. 服务方式和要求
本项目需在市妇联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建设,以选一个县(市、区)为试点,建设试用期为一个月,该试点建设需获市妇联认可后,方可在其他县(市、区)铺开,如建设试用期未通过考核,则中止项目合作。各类项目所需资料、用品、设备等均由承办公司负责提供。
3. 经费预算:5万元。
4. 项目实施周期:5个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项目承办主体资质条件
1. 全市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承办过妇联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2. 需与市妇联签订保密协议。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①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③社会组织年检记录;④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⑥上述项目承办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五、项目评审
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市妇联党组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办主体的重要依据。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8897568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8楼804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