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开展“我奋斗·家国美”巾帼先进人物代表宣传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2-08-02 15:03:00字体: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安排,市妇联拟开展“我奋斗·家国美”巾帼先进人物代表宣传,以讲故事的形式,以短视频为主要宣传手段,充分反映我市广大妇女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抗击新冠肺炎等各方面发挥“半边天”作用,以多彩的追梦故事书写时代华章,为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巾帼力量。现拟招募第三方承办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主题
“我奋斗·家国美”
二、宣传对象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精选10名我市各个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妇女代表人物(由市妇联提供名单),讲述时代女性的奋斗故事,展示广大家庭的美好生活,传递我市广大妇女十年来以昂扬的奋斗姿态诠释使命担当,建功新时代,书写新篇章。
三、宣传形式
1、讲述10名先进妇女代表人物故事,共十集,每一集2.5至3分钟,在我市主流媒体播出,同时在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形成全媒体多矩阵传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推送“学习强国”广东平台、广东台触电新闻等,形成宣传合力,达到传播效果。
2、按照短视频的制作标准和要求,将上述10个先进人物代表精心制作成1分钟的短视频,在政务新媒体平台推出。
3、以上制作成品版权归市妇联所有,待制作完成后需把原版交市妇联。
四、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
五、实施方式
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实施。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及市妇联党组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项目预算
不超过八万元(含税)。市妇联与项目承办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50%项目款作为启动资金;项目中期经评估合格,按完成项目进度情况拨付款项。
七、材料报送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机构需提交《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七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①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③社会组织年检记录;④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⑥上述项目承办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周一)。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51-8897364
联 系 人 :颜素婷
联系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韶关市妇联7楼宣传发展部
电子邮箱 :sgflxcfzb@163.com
九、附件
附件1:《2022年韶关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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