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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22年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地暨家庭教育普法驿站建设(第二期)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2-10-18 15:28:00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加大对全市基层家庭教育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有活动场所、有家教队伍、有服务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地,现招募2022年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地暨家庭教育普法驿站建设(第二期)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活动应遵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全市10个县(市、区)内建立一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地暨家庭教育普法驿站(场所由各县(市、区)妇联申报,并经与会讨论筛选后再投放基地建设服务),每个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基地上墙宣传栏(含基地制度、基地团队、基地活动展示等内容)在基地内开设1场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以当地妇联招募培育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为主,项目承办方负责聘请讲师、安排培训等相关事宜1场家庭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20个家庭参与),撰写若干篇基地建设宣传图文报道。项目还应配备专业家庭教育师资队伍(不少于10人)参与基地建设。 

2.本项目需在市妇联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建设,各类项目所需资料、用品、设备等均由承办机构负责提供。 

  

项目服务时间 

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控制在4.98万(含税),主要包括讲师授课、宣传栏制作、活动策划统筹、活动照片和视频录制、交通餐补等有关项目支出。 

  

项目承办主体资质条件 

1.承接机构有法人资格,承办过建设家庭教育类服务基地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机构优先考虑。 

2.需与市妇联签订保密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机构需提交《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交开展该项目的工作方案,要求详细说明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工作团队、结果呈现等。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供: 

① 加盖机构印章的法人证书;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③ 机构年检记录; 

④ 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⑤ 本机构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上述项目承办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25上午12:00前(),申报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可邮寄或上门递交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市妇联家儿部邮箱:sgfljeb@163.com。 

  

、项目评审 

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结合项目要求,依据各申报单位的资质、报价、经验、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审议,择优选定。 

  

八、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选择承办主体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慧 

联系电话:0751-8897568 

电子邮箱:sgfljeb@163.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8楼804 

  

十、附件 

1. 2022年韶关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2. 报名登记表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