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韶关市首批儿童友好基地建设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2-11-16 22:45:00字体:大中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妇儿工委立足我市实际,将创建全市首批4个儿童友好基地。现招募韶关市首批儿童友好基地建设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项目服务要求
在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辖区内4个社区,创建韶关市首批儿童友好基地。基地建设内容:
1、制作宣传栏并安装在合适位置。
2、制作“韶关市首批儿童友好基地牌匾”并分别在4个基地挂牌。
3、制作ppt培训课件,在每个基地举行一场“儿童友好”主题培训,参加对象为社区“两委”干部,项目实施工作人员、参与活动家庭等。
4、选择一个合适基地开展“韶关市创建首批儿童友好基地”启动仪式。仪式需制作背景,邀请领导揭牌、讲话,现场作培训,组织亲子家庭开展活动等。
5、向每个基地送主题活动5场,全市共20场。每场不少于20个家庭参与。活动需满足儿童成长需求,具有一定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
本项目需在市妇联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建设,社区所在区、镇(街道)妇联协助,所在社区妇联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组织人员参与活动等。
三、项目服务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2年7月(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控制在2万元(含税),主要包括启动仪式背景、横幅、牌匾、宣传栏制作,讲师授课,活动策划、照片和视频录制,交通餐补等所有项目支出。
五、项目承办主体资质条件
1、承接机构有法人资格,有丰富的儿童活动策划经验。
承办过儿童服务类基地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机构优先考虑。
2、需与市妇联签订保密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六、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机构需提交《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交开展该项目的工作方案,要求详细说明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工作团队、结果呈现等。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供:
①加盖机构印章的法人证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③机构年检记录;
④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⑤本机构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⑥上述项目承办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周三)上午12:00前,申报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可邮寄或上门递交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是妇儿工委办邮箱:sg8878230@163.com。
七、项目评审
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结合项目要求,依据各申报单位的资质、报价、经验、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审议,择优选定。
八、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选择承办主体的重要依据。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1-8878230
电子邮箱:sg8878230@163.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7楼701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