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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3-04-10 16:46:00字体:

为切实做好我市婚调委工作,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向韶关市范围内有婚姻家庭教育辅导需求、维权服务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2.服务内容 

1)常驻市婚调委提供婚调委日常事务处理服务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调解、统计、回访、档案归档等工作。(地址:浈江区风度北路71号,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韶关站)); 

2项目期间完成不少于4个关于婚姻家庭调解个案,开展不少于2个婚姻家庭教育相关的小组活动,完成不少于2次关于婚姻家庭教育主题的民生座谈会; 

3)为基层婚调组织提供纠纷调解技巧、婚姻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日常工作指导,帮助提升基层婚调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 

4)项目结束时,提供项目服务工作总结。对全年婚调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及相关服务案卷、图片、信息资料、相关档案和台账; 

5)协助做好市妇联交办的其他婚调工作事务。 

3.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1名专职人员驻站,参与周六轮流值班(半天)。工作人员须具备基层接访、社会工作等相关从业经历和资格 

4.经费预算:6万元 

5.项目实施周期:一年 

三、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承接服务方应当是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承接过妇联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优先考虑。 

2.承接服务方应当具备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为妇女提供维权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份,书面报送提供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①加盖组织印章的法人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社会组织年检记录;④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⑥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414 

五、项目评审 

市妇联将组成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七、资金拨付 

市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50%项目款作为启动资金;项目中期经评估合格,拨付尾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8897278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7楼703 

九、附件:2023年社会服务项目申报表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