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市妇联活动摄影摄像承办机构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3-06-15 14:52:00字体:大中小
为提高市妇联各项活动的宣传效果,强化图片、视频等资料的质量和应用,市妇联拟以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的形式,招募市妇联活动摄影摄像承办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由承办机构选派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按照市妇联安排进行活动现场的摄影摄像,并及时进行必要的图片处理后提交市妇联。拍摄作品版权归韶关市妇联所有。
(二)人员要求:
1、项目参与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摄影摄像水平,能拍摄主题突出的政务类和活动类照片,具有一定的图片处理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身体健康,能适应出差和加班安排。
3、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工作认真主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设备器材由承办机构自备。
(三)数量要求:
按提供服务的次数计算,共100次;制作20个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制作1个3分钟视频。
(四)其他:
1、工作地点:韶关市,包括各县(市、区)。
2、外出工作车辆及工作餐:按照市妇联统一安排,如自行前往则费用自理。
3、预算经费:不超过4.5万(含税)。
三、项目承办主体资质条件
1.依法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资质以及相关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具有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
2.独立完成项目工作,不得转包或分拆交由其它机构完成。
四、项目申报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按照项目发布的有关要求,提交活动方案(准备PPT进行现场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填报《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并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17:30前提供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式6份、盖章)和电子版到市妇联宣传发展部,市妇联将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承办机构。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4、社会组织年检记录;
5、本机构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6、《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项目方案。
7、符合项目要求的项目参与人员所拍摄的照片三张。
五、项目评审
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准备PPT进行现场展示,时间另行通知),综合各申报单位的报价、照片质量、现场评审等因素,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及市妇联班子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办主体的重要依据。
七、资金拨付
市妇联与项目承办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50%项目款;项目中期经评估合格,按完成项目进度情况拨付款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素婷
联系电话 :0751-8897364
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韶关市妇联7楼宣传发展部
电子邮箱 :sgflxcfzb@163.com
九、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