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十百帮扶农村低收入妇女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3-06-26 16:59:00字体:大中小
各县(市、区)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对表市委“三大战略”“六大行动”“三大提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积极引领广大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妇联在百千万工程中支持强镇富村农业公司上规上限的扶持方案》要求,市妇联拟于今年结合“十百帮扶农村低收入妇女乡村振兴项目”工作,通过支持一批强镇富村公司,精准科学推动我市农村低收入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同时,对往年的实施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梳理项目实施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申报工作
1.结合当地发展生产特点和农村低收入妇女需求,依托经济基础好、热心公益、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强镇富村农业公司,选定帮扶农村低收入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项目,带动帮扶对象可持续发展生产。项目要向帮扶对象提供生产物资扶助、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回收销售等“一条龙”服务。
2.请各县(市、区)妇联分别报送1个项目点,每个项目点帮扶人数10人,其中包括有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意愿、有发展生产能力的农村低收入妇女及其家庭(2-5名),单亲困难母亲优先帮扶。
3.资金用途:市妇联将给予各项目点0.5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发展生产,项目资金的 2/3 可用于农村低收入妇女购买必要的生产物资(可视收入情况进行差异性扶持),1/3可用于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资金除市妇联划拨的资金外,可筹集社会各方资金和资源作补充,特别是引导鼓励致富带头人互动扶持公益行动。
5.各县(市、区)妇联指导项目点制定项目方案(格式参考附件)。方案要切实可行,经济效益显著,能真正帮扶农村低收入妇女发展增收致富;明确项目运作模式、社会资源募集、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及增收情况、帮扶低收入妇女人数及家庭户数、结项后的预期成效等。
二、往年实施项目自查工作
为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成效,现市妇联整理了历年项目名单,请各县(市、区)对本辖区的项目开展自查工作,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成效及相关照片。
三、报送材料要求
2023年项目申报材料及往年项目自查材料请于7月28前报送电子版经审核后,于8月3日前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妇联公章)至市妇联宣传发展部。
附件: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永平,联系电话:8897364
邮箱:sgflxcfzb@163.com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 90 号韶关市妇女联合会704宣传发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