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3-07-07 18:14:00字体:大中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贯彻部署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在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专题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对下一步的集中整改进行部署。
(二)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在2022年7月29日成立了市妇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席汪波任组长,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伍海艳、彭跃勤,市妇联党组成员、挂职副主席颜燕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对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上下联动,推动整改工作开展
全面梳理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共24个问题,明确了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印发了《中共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韶市妇党组〔2022〕16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落实工作的任务书,同时将此整改方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并完善整改台账
建立了市妇联《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明确作为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分管领域主要责任,相关部门牵头,各责任部室负责人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时间表,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对照整改方案出台和修订完善《韶关市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韶关市各级妇联执委联系妇女儿童工作制度(修订)》《市妇联2022年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等12个制度措施,压实落实整改责任。
(五)强化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
市妇联党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由班子成员牵头,从各部室抽调人员严肃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巡察整改工作联合督促检查,定职定责定任务,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定期汇报,汇总建立《韶关市妇联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整改进度一目了然。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重要论述不及时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及重要论述,党组及机关党支部认真以“第一议题”开展学习,并及时纳入我会“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安排,按照市委贯彻落实相关台账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二是重新修订相关学习制度,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及重要论述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支部开展了7次支委会、2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党课,共传达学习22次、交流研讨2次。
2.针对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指定办公室副主任为台账专管员,负责定期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并跟进台账更新。二是及时规范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关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措施,由办公室根据任务要求,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关工作和市妇联调研活动统筹安排,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等,并做好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的相关文稿和起草工作,定期向市委督查室上报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有短板问题
针对市妇联党组在落实妇女发展十年规划及家庭教育五年规划过程中,统筹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力度不够,部分指标未能如期完成问题
1.关于落实妇女发展十年规划
一是在新一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进有关指标进展情况,做好督促、协调工作。于2022年8月份指导全市10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全部完成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目前正在对新一轮规划进行目标任务分工。二是2022年8月31日下发关于设立《韶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韶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韶妇儿工委字〔2022〕6号),为推进规划监测评估工作、促进规划指标达标奠定基础。三是按省妇儿工委办部署,将在南雄市开展新规划实施工作培训(已于2022年11月完成)。联合市统计局加强对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了解妇儿工委工作的具体职能,培训统计监测业务,提升统计监测水平,为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四是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做好新规划宣传解读。组织召开全市新闻发布会,“一图读懂新规划”、小视频、抖音、公众号等同步宣传,还在广电平台“妇联之窗”安排新规划专场访谈节目。印制《韶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韶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宣传小册子、儿童友好城市、性别平等等新规划相关主题宣传品,面向广大群众广泛发放,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社会知晓率,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儿童工作者对新规划的重视支持,营造宣传贯彻新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落实家庭教育五年规划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与市教育局密切联系,围绕如何推进“韶关父母学堂”“家庭教育大讲堂”等项目研究讨论,持续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落地见效。截至2022年12月,“韶关父母学堂”共开展了50期,观看人次近43万人次,已在全市三个区的社区全覆盖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77场次,进一步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了更好地做好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联合粤北人民医院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家庭教育大讲堂,邀请儿科专家深入各县(市、区)完成近20场次讲座,受到当地家长的欢迎。二是提前谋划。积极主动向省妇联相关部室请教,为新的一轮的规划实施给予指导意见。多次向省妇联家儿部请教,据了解,省妇联正在牵头起草新一轮的规划实施意见,待全省的新规划出台后,将结合韶关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三是整合资源。依托“社工双百工程”,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入驻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打通为民提供家庭教育服务的“最后一米”。主动作为,通过召开座谈会,积极为广东省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建言献策。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加强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并且通过依托“社工双百工程”,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通过召开线上座谈会,联合各级妇联共同讨论《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建议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积极为广东省更好推动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言献策。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有漏项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观看相关学习视频、相互交流学习心得等,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确定每年年底在单位内部通报当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市妇联结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启动仪式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宣传。要求各部室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专题研究及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2.针对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开展了新一轮市妇联网站、微信公众号自查,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逐篇检查,发现错误立行改正。单位内部开展个人信息保密、常见错敏字、标书规范化等学习。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避免发布的信息再次出现错误。三是通过“双周讲坛”,对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常见错敏字、表述规范化学习。
3.针对舆情处置不力问题
一是开展并完成妇联系统存在的重大风险点全面排查工作,将市妇联舆情处置工作流程传达到各个部室及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工作人员。二是按照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相关要求做好网络舆情动态监测,舆情处置及报告工作,并及时做好已处置舆情的总结通报。
4.针对网络宣传阵地管理缺失问题
一是制定《市妇联网站优化整合方案》。二是通过组织开展“双周讲坛”、红色经典早读半小时等平台,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信息相关知识的培训。三是对市妇联网站等宣传阵地的发布内容、设置栏目进行了自查梳理,对存在滞后、错乱、标题内容不一致等情况立即整改,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整合功能重复和冗余栏目,网络平台运营维护和管理水平得到切实加强。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问题
针对2019年3月,市妇联党组在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工作过程中,存在调查研究不充分等问题
一是修订方案。召开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协调小组会议,根据援建现状及援建实际商讨方案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结合自 2019 年以来的项目实施情况和市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协调小组会议要求,联系韶关本地实际需要和特点,市妇联牵头拟定了《韶关市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并在2022年8月19日分别向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和城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全市各县(市、区)征求意见,各县(市、区)还及时召开了当地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协调小组会议,共收到14份征求意见回函,为完善修订实施方案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参考。二是强化排查。对现有在册安居房项目开展“回头看”排查,针对项目建设各阶段进行全面排查,促援建工作不流于形式。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办字〔2022〕36 号)的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推进我市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2022年8月23日市妇联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和城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启动了全市2019-2021年度在册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回头看”工作,由各县(市、区)妇联牵头,联合相关援建小组成员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以街道(镇)、村为单位进行逐一核查,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资料,从援助对象的姓名、项目类别、项目申请条件、项目建设标准、施工及验收等六个方面核查内容逐一说明,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至当地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统一提交市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协调小组会议研判,全面消除安居房安全隐患。三是注重调研。加强对援建项目全过程的调研,事前摸排、事中监督、事后总结,促援建项目落深落细落实。2022年9月中下旬,市妇联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了为期5天的综合调研,到全市各县(市、区)实地调研,了解各地援建工作成效以及援建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
(二)走访重点人群次数不达标问题
针对落实省、市妇联关于实施“关爱女童护苗成长”工作相关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韶关市各级妇联执委联系妇女儿童工作制度(修订)》的落地落实,加强对重点人群走访工作的实地调研和工作指导,2022年8月份以来,市妇联主要领导带头、各班子成员分别先后率队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15次,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实地查看村(居)台账、抽查等方式进行调研,督促指导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工作指导;巡察整改以来,在原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继续查漏补缺,开展了2轮重点人群和家庭的排查统计工作,不断完善台账,更新统计信息。各级妇联在摸排走访和结对帮扶过程中,了解到需要帮扶救助的,及时提供相应帮扶救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实施重点人群和家庭走访情况统计月报,从2022年8月份起开始实施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妇联走访工作情况,督促提醒工作落实。目前已收集到2022年8月、9月各县(市、区)走访数据,走访情况有了很大改善,已达到每月2次联系走访要求。三是根据省妇联2022年9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家庭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人群重点家庭关爱服务统计工作有了新调整,为做好调整后的统计和台账管理工作,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调研了解收集基层妇联在统计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省妇联请教,向基层妇联做好统计标准和口径的解释,编制了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工作指南,提供统计填报常见问题解答、建档立册模板等,提高基层妇联干部数据统计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科学、真实,客观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四是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专题学习《韶关市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同时要求各级妇联也同步开展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专题学习593场次,7303人次参加,发放《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强制报告流程图》12209份,签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10750人。有效提高各级妇联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强制报告意识和维权能力,真正将对重点人群和家庭的维权关爱服务落到实处。
(三)对工程监管不严,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针对2020年12月市妇联实施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韶关站)办公楼修缮工程相关事项问题
一是通过“双周讲坛”、一对一业务交流等方式对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2022〕11 号)提出的工作要求进行研究讨论。二是严格规范采购保证金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保证金,避免在今后采购活动中出现类似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违规租用车辆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利用“双周讲坛”、红色经典早读半小时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单位全体人员厉行节约意识。二是重新完善修订了《市妇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遵循“厉行节约、严格管理” 的原则,按照“一事一租一审批”方式,从严从紧控制租用车辆,公务用车运行效率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2.针对违规发放误餐补贴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了自查整改工作会议,开展违规发放误餐补贴等违规支出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误餐补贴的情形,2022年9月份完成了对2020年6月以来违规发放误餐补贴的违规支出的清退工作,要求涉及违规领取误餐补贴的人员立行立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违规发放的补贴数额2240元全额清退至单位基本户。三是通过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的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和规矩,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是加强报账单据审核,确保规范报账,规范支出,杜绝违规发放行为的再次发生。
(五)政府购买服务及工程项目仍然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韶关市妇女联合会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强化落实。严格执行《韶关市妇女联合会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持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执行标准、考评办法、服务效果等,吸引更广泛的社会组织参与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妇联工作专业化水平。自2022年8月份以来,共有1个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规定进行公开招募。
2.针对部分维修工程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组织采购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法规办法的学习。二是健全市妇联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跟踪检查工程项目运行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制定《市妇联采购工作办法》,强化对工程项目的验收机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开展验收的方式。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机关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做到机关党支部“第一议题”常态化,坚持结合市妇联各项业务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重要内容,第一时间组织支部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二是坚持计划先行,提前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内容、学习指定必读书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支部2022年全年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学习12次,参加“双周讲坛”24次,红色经典早读半小时42次,支部委员带头讲党课4次,参加集中研讨、听专家授课25次。
2.针对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支部已组织开展党务学习10余次。二是按照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图,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上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确保选举工作各环节落细落实,推动选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打折扣问题
一是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一起参加民主评议。二是坚持通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认真提出对所有在职、离(退)休党员初步评定意见。三是通过召开党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后,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进一步规范了市妇联民主评议党员的流程。
(二)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1.针对干部考察材料撰写不认真问题
一是指派专人对2019年以来8批19人次干部考察材料以及相关材料重新进行了梳理、审核、校对,共查找出错误表述、逻辑错误、错别字、语言使用不规范10余处。二是组织考察人员开展座谈,对发现问题材料的撰写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分析存在原因,对发现的问题在核对清楚的情况下进行了纠正,并重新存档。三是由办公室对选人用人纪实材料以及涉及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四是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韶关市妇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市妇联机关选人用人纪实工作细则(试行) 》,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包括考察材料在内的选人用人纪实材料进行了专门的约束和规范。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专题会议,严明干部选任资料档案归档工作纪律要求,结合存在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工作提醒,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和考察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把关水平。二是加强对负责干部选任资料档案归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专题学习,使领导班子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好。三是对12名干部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将档案备用袋中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零散材料,按要求分类整理归入正式档案。四是修订完善《市妇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从管理职责、收集、整理、转递及查(借)阅、保管保密、纪律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材料及时真实齐全准确。
(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偏差问题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严问题
一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强化问责”以及市委的要求,修订《中共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市妇联各部(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落实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制定《市妇联2022年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制定《韶关市妇联机关党支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员评星定级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支部会、党组会审定。在12月份已经开始具体组织实施。
2.关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一是及时清退违规公款旅游的费用,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党组书记亲自与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将违规公款旅游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党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上分别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二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对近5年财务资金使用、公务报销、公车使用等问题进行自查,重点对公务差旅的报账资料进行了清查。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再次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30余次,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省、市纪委关于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守好廉洁底线。四是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强化会计核算,将不合规、不合法的开支消除在萌芽状态,继续加强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建设,堵塞工作漏洞,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有关要求,将公款旅游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督促、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形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有关问题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3.关于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代表妇联对外签订合同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市妇联合同管理流程图》,合同承办部室负责人应当严格审查合同事项,并受单位法人委托在合同上进行签字。二是实行合同审批制度,签订合同需由承办部室填写合同审批表,经部室负责人审核、经法律顾问出具相关意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三是实行合同编号制度,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需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并进行留底存档。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问题
一是认真排查。联合财务部门,对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发放讲课费的项目报销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授课老师支付课酬费待补发票的明细清单统计,并逐项排查。二是查漏补缺。针对统计清单,及时通知授课老师将发票追缴补齐,并统一交至财务入账。市妇联财务部门认真梳理了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授课老师需补开授课费发票的清单,相关责任部室按照要求,联系对应老师,已按规定时间内开具发票交至财务入账。
5.针对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对未严格按照审批时间和路线出国(境)问题,向具体责任人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出现的履行出国(境)手续意识不强,出国(境)回执填写马虎等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二是市妇联办公室对干部备案信息、证照持有信息、近3年出国(境)情况等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重新核查。2022年9月,市妇联全体干部提交移民局app查询记录至办公室,用以查阅比对干部出国(境)记录和证照持有情况。三是开展出国(境)政策知识讲座,并将反馈问题整理成反面案例,组织干部进行学习反思,进一步提高市妇联干部对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有关要求的思想认识。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市妇联科级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市妇联干部出国(境)流程、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按制度要求对市妇联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出国(境)人员全程纪实材料进行了重新梳理整理。五是将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市妇联科级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隐瞒出国(境)、在办理出国(境)手续中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发现,严格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市妇联党组将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与深化妇联改革等结合起来,团结带领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导向,坚持干事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整改。
(一)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要求长期坚持并形成长态化机制的任务,定期对相关责任部室、人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回头看”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对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承办任务的部室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责任部室予以批评,要求有关部室和人员认真对待,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保证一如既往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务求长效
市妇联党组及班子成员将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引领联系服务妇女群众,让全市妇女儿童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更上新台阶。
(三)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市妇联党组将按照《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面向社会发布巡察整改情况,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8883490;电子邮箱:sgflxx@163.com。
中共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