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妇女联合会采购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3-08-08 16:49:00字体:大中小
一、采购项目名称、型号及数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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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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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妇女微家”牌匾 |
50X30cm(拉丝不锈钢) |
50个 |
2750元 |
二、报价截止时间
供应商在2023年8月15日(周二)下午17:30前,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书(包括报价单、有实体商铺或专柜销售相应产品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交到韶关市妇联7楼704宣传发展部(注: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要密封)。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3、企业需为诚信企业,无不良记录。
四、报价要求
1、每份报价文书需在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如果同一供货商报几项,请分开报价。
2、报价时需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报价无效。
3、营业执照无此经营范围的报价无效。
4、报价应包含设计制作、运费、税金、利润等费用。
5、报价币种:人民币。
五、交货时间要求
确定款式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送市妇联。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二)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三)结果公示:公开竞价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官网平台上公告。
(四)违约与处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10日以上的;
4、设计涉及版权等侵权问题的;
5、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5-8897364。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