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全国先进!我市2集体1个人光荣上榜!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3-12-19 10:27:00字体:大中小
喜报!日前,全国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韶关市委政法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韶关站)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新梅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风采吧!
韶关市委政法委
近年来,韶关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构建以妇女儿童保护为重点的“全要素、全天候、全方位”的工作防控和保障体系,有效促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强法治”的政法工作格局形成,完善健全“打防结合、管调结合、疏堵结合、奖惩结合”四项工作机制,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基础上,扎实推进各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行动,推动平安韶关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发动群众、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的原则,市委政法委针对偏远山区困难家庭和单亲家庭组织开展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入户排查121927户,已完成整改2003户,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积极牵线搭桥与市妇联共同推动社会企业捐赠100万元开展“关爱山区学子成长”公益活动。
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韶关站)
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韶关站)作为省妇联支持的维权服务项目,是韶关市妇联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综合性维权服务的一线窗口,自2011年建立以来,在省妇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妇联的直接管理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承“依法维权、维护正义、同理接纳、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服务创新能力,采取“妇工+社工+专家志愿者”服务模式,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元化、专业性、公益性、优质高效的服务,助力解决多件妇女群众面临的家庭暴力、婚姻调适和留守妇女、外来女工等民生权益问题,收到受助群众赠予锦旗、卡片等好评“礼物”19份。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广和扩大妇女维权服务,韶关站设立了分站,在协助妇女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韶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平安韶关建设。韶关站建站以来,提供各类咨询4426宗服务5666人次,个案服务383宗,小组66场2819人次;开展户外宣传、座谈会、讲座等外展服务约535场,受益群众约9.8万人次。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张新梅同志从事检察院工作31年以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依法履职尽责,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带领办案团队救助因案致困妇女儿童57人,发放救助金近80万元,主动牵头妇联等11家单位制定了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积极协调相关社会部门为救助申请人办理低保、残疾补贴、教育费减免、转学、户口迁移,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为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她带领办案团队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和新闻发布会、下乡村社区等途径,面向社会积极宣传对妇女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提高关注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她凭着极大的同理心,用心用情对待群众诉求,设身处地从申诉人角度看问题、想办法,努力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她的带领下,全市检察机关消灭司法救助“空白”院,司法救助率在全省排名靠前。
今后,市妇联将以本次表彰为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广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者向先进看齐,凝聚各方力量,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为党的事业凝聚巾帼之力、汇集巾帼之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