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韶关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系列作品征集活动承办单位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4-03-26 17:08:00字体:大中小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为加快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营造关爱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传播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提升韶关建设国家第三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知晓度和美誉度,市妇联拟于近期开展韶关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系列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全社会招募活动承办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系列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内容包括儿童友好吉祥物、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海报、儿童友好宣传短视频(2分钟)、儿童友好城市主题曲等,旨在推广儿童友好城市理念,提升全市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认识和关注,同时展示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成果和进步。
2、开展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系列作品评选、奖项设置发放工作,策划并组织系列作品发布活动。
3、各类活动所需资料、用品、设备等均由承办单位负责提供。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5月(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活动预算
活动经费控制在四万元以内(含税)。
五、活动承办主体资质条件
1、承接机构有法人资格。承办过作品征集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机构优先考虑。
2、需与市妇联签订保密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六、资料提交
1、有意向的机构需提交《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交开展该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详细说明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工作团队、结果呈现等。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供:
①加盖机构印章的法人证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③机构年检记录;
④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⑤本机构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⑥上述活动承办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前,申报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可邮寄或上门递交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市妇联妇儿工委办邮箱。
七、评审
主办单位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结合活动要求,依据各申报单位的资质、报价、经验、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审议,择优选定。
八、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选择承办主体的重要依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裕颖
联系电话:0751--8878230
电子邮箱:sg8878230@163.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妇儿工委办
十、附件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