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韶关市妇联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5-08-01 16:16:00字体:

为加强我会法治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韶关市妇联就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主体(以下称甲方)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就甲方关于管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甲方的有关法律文书、合同进行审查,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供甲方参考;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查合同、协议、公告、律师函等法律事务文书,或通过公开媒体发表律师声明,申张甲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甲方完善行政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行政管理; 

4、为甲方办理资信调查、取证、交易款项的信用托管、律师见证、专利注册申请,房地产抵押或交易手续、协办公证等法律事务; 

5、参与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的谈判和决策、协助草拟谈判方案,提供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6、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调解、协商活动,代理各种仲裁、诉讼案件; 

7、办理其它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经费及周期 

1.经费预算定额8000 

2.项目实施时限:1年(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一)对参聘律所的要求 

1.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优质服务; 

3.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选派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 

4.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韶关市范围的、符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单位条件的机构。 

6.申报方是我会现任维权服务志愿团队或申报项目负责人是我会现任维权服务志愿者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对选派律师的要求 

1.律所需选派二至三名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并选派一名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2.选派律师须政治上可靠,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强,熟悉行政法理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3.能够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如发现选派律师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 

4.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机构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一式六份,书面报送,并提供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印章的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律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④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87日。 

、项目评审 

市妇联将组成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定点采购。 

、评估验收 

市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资金拨付 

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定点采购合同规定拨付项目款。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8897278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7楼702 

十、附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2025年社会服务项目申报表》《报名登记表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