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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活动承办机构的公告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5-08-26 14:55:00字体:

今年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30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持续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目标落实,市妇联拟引入社会力量,以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韶关市辖三区(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  

2.服务内容  

开展15场以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活动,推动国策教育进社区。   

3.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控制在2万元(含税)以内,含项目实施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支出。  

4.项目实施周期:2025年9月——11月(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依法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资质以及相关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具有相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  

2.承办单位需独立完成项目工作,不得转包或分拆交由其它机构完成。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机构需提交《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交开展该项目的工作方案,要求详细说明工作绩效目标、方式方法、工作团队、资金使用、预期成效等。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供:   

① 加盖机构印章的法人证书;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③ 机构年检记录;   

④ 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⑤ 本机构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⑥ 上述项目承办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⑦ 如有相关项目承办经验可附上项目资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5日,申报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可邮寄或上门递交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sg8878230@163.com。   

、项目评审   

市妇联将组织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结合项目要求,依据各申报单位的资质、报价、经验、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项目实施过程全程监督,项目结束后将组织对项目实施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如未在约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除在市妇联指定时限内补齐所有服务活动场次外,另扣除10%余款。评估验收结果作为以后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51-8878230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7楼701组联部  

电子邮箱:sg8878230@163.com 

八、附件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