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公告(二)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2-04-06 10:33:00字体: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教、建设好家庭,进一步向广大家庭推广和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妇联拟向社会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服务项目:
(一)项目主题:韶关市“少年儿童心向党 喜迎党的二十大”第三届“风筝节”暨传承弘扬好家风好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活动(暂定)。
(二)项目时间:2022年5月上旬
(三)项目地点:中山公园(暂定)
(四)项目内容:拟开展一场线下主题活动(含全程现场直播),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风家教宣传展示活动,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传承红色家风,共同参与现场风筝活动、家风故事分享、亲子家庭互动展示等活动内容。
1、相关领导讲话;
2、启动传承弘扬好家风好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
3、现场分享家风家教故事;
4、“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教、建设好家庭”风采展示(节目展演);
5、手绘风筝(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
三、经费预算:项目费用总预算4.5万元,含场地人工费用、活动策划统筹、节目补贴、会场布置(负责邀请主持人、采买活动物资和活动物料,做好招募家庭工作,安排充足的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负责维护活动现场的秩序、引导家庭参与活动,以及做好活动的会场协调工作(含向有关部门做好场地租用报备等))、新闻信息稿件攥写、网络直播、宣传预热、会场全程视频录制和照片拍摄,以及会场花絮制作等。
四、申报主体要求:全市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资质,具有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等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均可参与项目申报。
五、项目申报: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按照项目发布的有关要求,将有关材料于2022年4月12日前提供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和电子版至市妇联家儿部,市妇联将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承办机构。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参与项目申报的机构需提交《韶关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表》、《报名登记表》、项目方案电子版、纸质版,并且提交活动方案(准备PPT进行现场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组织年检记录;
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6.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8897568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市妇联8楼804
邮箱地址:sgfljeb@163.com
七、附件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