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22-07-13 11:27:00字体:大中小
根据省《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6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市卫健局妇幼健康科申报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市妇联妇儿工委办主任王海燕同志,乐昌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乐昌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良慧同志申报先进个人,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市妇联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并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
联系电话:8878230;传真:8878770;来信请寄: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韶关市妇联701室;电子邮箱: sg8878230@163.com。
韶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