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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来源: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撰写时间:2018-03-30 15:13:00字体:

 2015年度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权益部、宣传部、儿童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市妇联)等5个部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是主管妇女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动员和组织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致力促进男女平等;指导各级妇联和市的其他妇女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二部分  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8张部门决算表格: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妇联2015年度总收入516.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1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9.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2.86万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62.64 %。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妇联2015年度总支出516.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1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三八及六一活动、城乡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建设、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运行、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善行韶城关爱妇孺”等项目工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66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新增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离退人员经费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决算中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列入了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中,未列入住房保障(类)支出。

5.其他(类)支出3.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163.89%,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市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45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56万元,增长10.4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35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三八及六一活动、城乡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建设、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运行、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善行韶城关爱妇孺”等项目工作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 4.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32.86 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3.62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3.74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3.8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12.20万元的9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预算9.00万元的9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3.20万元的96.8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整合资源,节省车辆运行维护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5万元,占74.27%;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占25.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95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8次,接待人数共440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妇联检查调研、基层妇联交流工作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9.14万元,增长98.05%。主要原因是:司勤人员工资列入此项,增加车补项,办公设备购置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67.1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三八及六一活动、城乡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专项工作、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扶特项目工作、提高妇女素质工作、省拨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项目、省拨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项目、招商工作、妇女代表大会工作、“善行韶城关爱妇孺”捐赠收入等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都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得力。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预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无此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韶关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 公开内容